保持吸引外资“增量提质”态势(人民时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不久前,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已超过2021年全年。外资看好中国、投资中国,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市场的超强韧性和巨大吸引力。
在“稳存量、扩增量”的基础上,我国外资“提质量”也取得明显成效。首先,引进外资促进了关键领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58.8%,高技术服务业增长23.5%,已成为吸引外资的“主引擎”。其次,外资的来源更多元。来自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52.6%、33.1%和26.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市场的认可度也不断提升,投资不断增长。再次,外资的区域分布更合理。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外资吸引力逐渐增强,外资流入增速分别为28.6%和24.6%。可以说,我国吸引外资在2022年实现逆势增长,出现了“增量提质”的态势,充分表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
吸引和利用外资“增量提质”良好局面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源于我国完整的产业体系、超大规模的市场、稳定的社会大局、长期向好的经济基本面等综合优势,也因为我国毫不动摇实施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高水平开放举措,切实保障了外资对安全、回报和市场的期盼。在坚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方面,2022年,我国连续第六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比2020年版增长了近20%。在坚持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方面,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深入清理、修订和废止了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不符的法规文件;积极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推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不断深化。在坚持对接高标准规则方面,2022年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继续推进多个自贸协定的谈判和升级进程。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跨国投资者分散风险考量明显上升,各国吸引外资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范围内新增投资呈分散趋势。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实现经济运行总体回升,要求我们切实稳住吸引外资的基本盘,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落实好外企国民待遇,坚定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新趋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带来的新机遇,优化外资来源结构;要继续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高标准、绿色低碳等领域,均衡外资产业分布,让我国成为更富吸引力的投资热土。
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过去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只要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就能保持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高凌云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